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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动2016-2017学年春季学期学生交换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赵力元       发布: 2016-05-07      来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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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载】国际交流合作处:http://id.buaa.edu.cn/IDO/Website/News/Show.aspx?id=2586

各学院、各位老师、同学:

  为落实学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,进一步推动“UPS”国际化战略实施,学校现正式启动2016-2017学年春季学期学生交换项目选派工作。选派工作将按照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”的原则,通过“个人申请、学院推荐、学校评审、境外院校录取”的选拔程序进行公开选拔、综合考核、择优录取。具体如下:

  (一)项目概况

  2016-2017学年春季学期共有来自英国、爱尔兰、美国、澳大利亚、法国、比利时、德国、丹麦、瑞典、芬兰、捷克、俄罗斯、意大利、希腊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墨西哥、巴西、智利、土耳其、日本、韩国、马来西亚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63所合作院校向我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提供190余个交换学习名额,交换项目总数共64个,含校级项目52个、学院级项目12个。

  其中,“北航—慕尼黑工业大学交换项目”、“北航—新南威尔士大学交换项目”等31个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“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”,入选此类项目的学生往返国际旅费、在外生活费等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全额奖学金资助。其他校级学生交换项目由我校“远航基金”提供部分奖学金资助。

  了解各项目申请条件及详细流程,请查询我校海外学习专题网站——远航网(“申请导航”栏目)。(网址:http://yuanhang.buaa.edu.cn/)。 

  交换项目选派对象派出时是我校全日制大学三年级(含)以上的非委培、非定向本科生及研究生,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、毕业设计、科学研究,学习期限为3-12个月。 

  学生在外交换学习期间,学籍在北航,仍是北航学生,与其他北航在校生享有同等权利、承担同等义务。学校对于境外学习所取得的学分予以承认。

  (二)申请条件及要求: 

  1. 思想品德端正,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、公德意识,无违法违纪记录,身心健康,综合素质高。 

  2. 派出时一般应为我校全日制大学三年级(含)以上的本科生及非委培、非定向研究生,成绩优秀,综合能力突出。

  3. 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“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”的学生,需满足:1)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(百分制)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.5分(四分制)或专业排名居年级前30%;2)派出时为大学三年级、四年级本科生;3)符合相关外语能力要求(详见“远航网”各项目通知)。

  4. 申请项目需征得学院同意,在外学习计划需符合培养计划。

  5. 自愿遵守学校以及拟前往学习的境外院校的相关规定,并愿意服从学校的管理和统一安排。

  6. 满足项目的外语能力要求。

  7. 能较好地完成所选修课程的学习,并符合交换项目规定的其他选派条件。

  8. 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、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。

  9. 每人限申报两个志愿。

  (三)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: 

  学生按照“远航网”各项目具体要求,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学院,学院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02房间。学校评审确定项目候选人名单并向合作伙伴院校推荐。国际交流合作处与境外高校均不接收学生个人直接报名。咨询具体项目情况,请联系网站中各项目联系人。 

  申报截止时间:2016年5月30日16:00 

  联系人:高源、童骏

  电话: 82315847、82315478

  邮箱:international@buaa.edu.cn


国际交流合作处 
2016-04-2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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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5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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