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转载】国际交流合作处:
http://id.buaa.edu.cn/IDO/Website/News/Show.aspx?id=2413
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1月6日中午前将纸版和电子版材料交至院办A838。
关于组织申办2016年度国际会议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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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[45]| 加入时间[2015-09-29]| 发布人[孔祥明] |
各学院:
2016年度国际会议申办工作现启动,请各学院根据申办国际会议的有关规定,认真组织好2016年度在国内举办国际会议的申报工作。申办国际会议的原则重申如下:
1、申办国际会议的范畴是指在我国境内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举办的由我校主办、与国内外有关单位共同举办或受国外单位委托承办的会议、研讨会、报告会、交流会等。
2、凡以北航的名义申请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,应能反映国际先进水平,对促进学科建设、专业水平的提高、新领域的开拓以及扩大我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发挥作用。
3、凡以北航的名义在国内举办的双边或多边国际学术会议,必须由学院为申报单位,并应成立以学院主管领导为主、由主办专业负责人、有关教授以及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等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来组织会议。
4、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一般性国际会议,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国际会议需要国务院审批,须在对外公布前至少提前6个月申报。
5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申办、承诺举办国际会议。国际会议的申办流程参见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。
6、会议举办结束后一个月之内,请上网提交《北航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总结表》(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,进入“国际会议”标签,点击“国际会议总结提交”),并向国际交流合作处(西小楼101室)报送纸质版总结表和《北航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财务收支帐目结算表》(电子版和纸质版,见附件)。
申报方法:
请登陆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http://id.buaa.edu.cn,进入“国际会议”标签,点击“国际会议在线申报”,在线完成《北航申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》的填写,并将申请表打印,交所在学院审核。请各学院于2015年11月6日前统一将学院审核后的纸质版《北航申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》汇总后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(西小楼101室)。
联系人:陈璀、崔雪 电 话:82317687、82339376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北航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财务收支帐目结算表》 |
国际交流合作处
2015-09-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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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9月30日